失眠、貧血加上沒時間吃早餐,十點鐘簡短地報告完Chagall後,自己扁平的聲音還留在耳廓裡(為什麼不能整天都完美的發出腹音和鼻腔音呢?),嗡嗡嗡地迴盪。中場休息時,溫和的法語老師走來對我說:「Anna,剛剛真的講得很好,merci
boaucoup。」他的表情有點言不盡意的味道,這讓我驚訝了一下。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適切地表述了Chagall,我做的就是略述生平,從畢卡索的讚詞出發,解釋Chagall對於色彩的運用,特別是紅色的符號意涵。接著,很陽春的解釋何謂立體主義、表現主義和超現實主義,再以Chagall的「Dimanche」做分析實例。最後不負責任的說,這位畫家某種程度「演繹」了伊底帕斯情結(在那瞬間,我忘記伊底帕斯情結可能會被推翻這件事:也就是說,信口開河)。雖說如此,我卻大概知道了一件事:只要我談的是「有點興趣但不那麼愛」的事情,純粹只是整合才智和共識時,我就相對顯得「堅強」(固若金湯)、「從容」(大膽的注視群眾)、「聰明」(我本來就不算笨)。
換言之,愛成為弱點。我愛什麼,那個什麼就會成為無守衛之窗口,從這兒湧進的任何東西,我都消受不起。為什麼,愛,如此吃裡扒外?話說回來,正因為把愛別在胸前,大膽無悔的「闡釋」,人才能成為勇士吧。古今中外之勇士都如何了呢?噢,不是先鋒就是砲灰,再不然就成瘋子。愛使人立於懸崖,走在不斷自我顛覆的鋼索上(所以公主才會徹夜未眠)。
說了半天,我對於當不當勇士還是有點猶豫。表述愛,令人自折,令人瘋狂,不是嗎?
![]() |
| Dimanche |
不正經的講完Chagall後,因為符號學的血液在作祟,忽然對他的用色方式在意了起來。Merleau-Ponty對於表現主義的觀點,曾經啟蒙我觀看現代藝術的「視力」,Chagall畫的東西,其實不出「可見與不可見」這個大題目。舉例,Dimanche,星期天,什麼是星期天?可見的星期天是什麼?不可見的星期天是麼?如何才能將二者並置於白紙上?最好,還能展現出時間流動與記憶疊加的軌跡;而某種個人對於星期天的穿透性洞察,就以色彩和佈局的形式統整整個畫面。「Dimanche」中那一大片的黃,挨著黃的紅,都是有知覺與記憶層次的意義。光是要講清楚這點,就可以寫一大篇論文了吧?(為什麼看見「全面的對象物」會成為藝術家努力不懈的課題?寫作也存在這種課題嗎?)
說不定,我開始有那麼一點喜歡Chagall了。
17 Août 2011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