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晨昏都保持背一小時的單字,這星期結算下來,竟超前預計的進度,多認了八十六個單字。到是點讀十三經這件事,一點進度也沒有,孔穎達正義真的很無聊,又比鄭玄注還囉唆;一氣之下,乾脆改讀朱熹的《詩集傳》。如果沒有讀書寫論文的「正業」壓力,我倒想天天一得空就鑽到法語課本裡頭去。有點讀上癮了,雖然名詞要搞成陰性、陽性之分,還真的有點煩人。
一旦我具有他們十一、二歲兒童的閱讀能力,會想先讀哪一本作品呢?想了想,竟除了《基度山恩仇記》不作二選。這個故事真的太合我的胃口了,它滿足了一個小孩所需要的故事、幻想和冒險情懷(還有對世界的隱隱憂慮)。然後,我會想讀法譯版的《傲慢與偏見》。啊,讀了百千本外國小說,只鍾情於這二本。這二本都不是「段數」很高的作品,但它們就是能像皮膚一樣,薄薄地貼附著我。這難道不也是一種遣文用字的境界嗎?讀者輕易的就跨過語言的隔閡,直把作品的繁複所指納入自己的生活和情感中。(敘事可以是騙術,也可以是有益的人生教學。)
R.B.在學生時代,曾在一篇小說論文的結尾寫著:閱讀古典的愉悅,帶領我們直直奔向其本質。人們沒有辦法質問年輕的巴特,那本質是什麼;它是一個模糊用詞,用以指涉某種看似清楚卻又朦朧的知。而今,從巴特的文學主張和日記看來,也許可以這樣逆推:它可能是一種「令人愉悅的善」,具有倫理學的價值。我在大仲馬、巴爾札克(這星期準備重讀《高老頭》)、托爾斯泰的小說,最能讀到這種要歸於善的愉悅(或沈重或輕快)。就是這種善,使得他們的小說世界,展現出一種寬宏大度的人文秩序;這在今日讀來,竟有種「懷舊」之感了。
相對的,中國的古典小說並不忙著表現出某種特殊秩序,它似乎更有興趣於軼事和生活之瑣碎細節(人的說話腔調、飲食、建築、排場等等)。我讀《三國演義》、《金瓶梅》、《水滸傳》,都留下了這類的印象(但《紅樓夢》總是複雜了些)。這是另一種中國式的「愉悅之善」的展現吧。這種善,在現代的小說中,消耗殆盡;重建道德意識與拾回此種善無太大關係,這就是所謂結構的問題吧!不過,既然逝去,也沒有重新拾回的必要了,吾人寧可相信,屬於此時代的愉悅之善正在成形,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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