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3

情 勢



載著朋友從林田山回志學的路上,在台11丙和台九的交界處,我們遇上一輛砂石車。那司機搶著過紅綠燈,從我左後方加速,繼而在轉彎處衝過一攤積水,水花夾帶著塵沙噴濺上我的125和安全帽。我們默默忍受了一陣不愉快,朋友摀著口鼻問我:「還好吧?」我轉頭笑笑,右手慢慢把油門往下催,不到五分鐘,就追上了那台沒品的車。這時,我的時速是八十。

這條路上有測速照相,大型車不敢逾越時速七十公里;加上砂石車在停紅綠燈後,要回到正常速度,需要30秒以上的緩衝時間;藉著這二點優勢,我在3公里處早已把那台車拋在後頭。我們如白頭鷹般迅捷,一路領先至月眉大橋。通過月眉後,我被一個紅綠燈拌住了,那砂石車後來居上,又冒險地加速(八十以上),從我車身旁一公尺的距離超車。我瞇起眼睛,看著它在塵埃中漸行漸遠的笨重車身;雖然我願意加速到九十,在下個十字路口趕上它,但卻不想讓后座的人太提心吊膽。

我對她說,剛剛我的時速七十而已(善意的少報了個十),那台笨車就讓它自high的飆下去。朋友看起來有點小興奮,總之,她沒大驚小怪,這讓我安心不少。我維持時速七十,行駛過理想大地時,又看到那台砂石車,這次換它被紅綠燈拖延住了。我忍不住咧嘴微笑,腦中飛快的盤算前頭的路況,五秒後,我成功地超車,然後,一刻也不敢鬆懈的直加速到九十。我們勢如破竹的通過五、六個路口,在加油站前俐落地拐出,駛進東苑旁寧靜的小路。

我拍拍後視鏡,大喊:「輸了吧!如果我開的是車,你早就被甩了!」朋友歡呼了一聲:「幹得好!」(這就是獅子座的美德)於是我們這二個心滿意足的天真女人,接下來只用四、五十公里的時速,朝車站前進。

這不是什麼值得誇耀的事蹟,但我對於飛快判斷路況的那幾秒,留下了深刻印象。要向一個已經形成數個論述集團的學術圈發言,我要做的遠遠不只是表述自我而已。在我加速和超車之前,綜觀情勢,整合情資比什麼都重要;而且這還是一種很「實證」的綜觀,沒有太多理想過了頭的成分:肉身、路況與所欲之勝利融為一體;像支火箭般,我行我素地達陣。

結論:超得好!(點頭)


2 則留言:

OAK 提到...

ㄏㄡ....超速
嗶嗶!!!我是警察~來抓你了!

Anna Chen 提到...

..........
那你平常偷偷紅燈右轉又怎ㄇ說...;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