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1
Texet(Note.1)
何謂意指過程(signifiance)?它是意義,處於將其肉感地來產生的範圍內。
(Roland Barthes “Le plaisir du texte”)
對於無止盡的悟讀復又誤讀,我感到恐慌(夾著生氣)。第一百零一次,問:何謂文本?我能為自己給出何種解答?
首先要像節目單介紹出場人物那樣,指出談論文本時會涉及的物件:主體、作品、閱讀行為、文本、第一層語言學意義、第二層符號學意義、意指過程、歷史、社會、身體、心理分析。這些物件怎麼排列,如何作用?我們總是先有個開始閱讀作品的主體,他捧起書本,目見文字,文字映入眼簾,腦神經中樞開始奇妙又複雜的運作。鉛字印刷的漢字,以其形音義對主體產生第一層語言學之意義(語意學範圍),但這只是開始而已。
接下來,主體內部開始上演精彩好戲。作品裡,有一個或多個隱藏的「線條」被辨識出來,它串連著字、詞、句子或段落,它是書寫的內在秩序。這些線狀物不是規規矩矩的靜態直線,它們任意彎曲、膨脹、錯間或斷裂;或問,為什麼它們是動態的?因為主體正在執行閱讀行為,是讀的動力使它們開始活絡、對身體產生「愉悅」。為了方便指稱這些活潑不定之物,巴特稱它們為編織物、織理、織的形式,即文本(複數)。
然後,我要問第一個問題:讀者如何能注目於這些織理?這個問題可以粗略地檢驗那類的誤讀,即把作品的文體、修辭、語意學和語音學層次的規則、結構當成文本來理解(這是語法、文法、佈局,卻不是文本);或者把作品內容與時代情境、作者傳記做綜合理解後,提出某些分類或規則(這是法國傳統批評擅長的方式)。簡言之,談文本一定要扣著言語、進入到符號學的層次(巴特早年稱之為第二層語言學),這裡是充滿錯雜與迂迴意指作用的世界。
當我欲注目於文本,我到底會看到什麼?這裡有個前提,就是我必須處於閱讀狀態中;我不能闔上書本,把整部作品當成靜物素描的模特兒般來看待,我必須仍然處於語境之中(主體盡可能消融於此中)。於是,我觀看,我捕捉到一些蛛絲馬跡,為它們命名;這些游絲旋即與其他游絲匯流,於是我取消它們之前的名稱,賦予新名;如此反覆又反覆,不斷辨識出言語中的交織痕跡,無有終止。巴特界定的文本,與維跟斯坦的「意義家族」、「家族相似性」可互相說明。維跟斯坦認為與其尋求一個整體、固定、終極的意義,不如注視那些「某種貫穿全線的東西——即那些纖維持續不斷的交織」(《哲學研究》p.46)。這說明文本是在動態的意指過程中方能被指認,但每一次的指認,都不能含括文本的全貌。「不存在文本的結構,一切皆意指不已」,所以,我們作分析,只能就閱讀單位(lexies)做區分,就符碼性質做分類,指揮這些零件、片段產生意義的即為文本(複數)。
第二個問題:依循文本理論(théorie du texte)意味著什麼?意味著,我不是在用「文學理論」思考,而是新型的文本理論:前者面對作品,而後者面對的是文本。我要很小心且很清楚的知道,一切意義都必須在動態過程中、與文本的無限交會中生產,而且,我不能試圖「結帳」這些意義。我該做的永遠是指出這一過程的模型,或者,參與它(即寫作)。
我不太能理解那類氾濫地引用狂歡、雜交、縱慾以比喻文本運作的論述。當然,例子是《文之悅》開的,作者自言閱讀文本,乃至寫作,是雜交,有身體意義上的愉悅。可是,第一,這是策略性的「聲明」,不代表狂歡與雜交的「意義集合」(包括延伸出的各類逼真的「性喻」)可以與文本閱讀劃上堅實的等號;第二,「逸」和「縱」是有差別的,我寧願保留散逸、飛逸、遊逸的意象,而對於縱亂、縱慾的意象持質疑態度。理由是,巴特在最後幾年,慢慢轉向俳句與禪的研究;他對於「斷簡」、「片段」(即散落又交織的文本)運作方式的思考,又回到他念茲在茲的「零度」,並重新提出「中性」這個詞。打個簡單的比喻,在肉慾縱橫的雜交派對中,巴特就是那個狂歡過後清醒地離開的人,他肯定這類活動的意義,從中找到深層欲動力,綜觀全局的視野;但不是無限沈淪在縱慾之中。(有誰會願意在文本遊戲中玩昏頭,用最自暴自棄的方式拋卻主體,擁抱無限到令人生發耗竭感的網絡?這是迷失,不是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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