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11
雜雜的記
古代的讀書人愛給自己取字號、給書齋命名,寫個手記什麼的也會派個風雅的專名。我也應該來想想弄個花名號,刻個小印,將來要整理部落格的文章時,就可以妥妥當當的安個「簡出錄」、「山海居記聞」之類的。若日後有幸,種上一園玫瑰,還可以依著此花的宋朝古名,命名為「徘徊齋記札」。喔,多美好。
從芭瑪颱風靠近本島後,雨就一直下個不停。昨天看看氣象圖,才發覺這颱風異常「耐命」,跟它同期的米勒已經煙消雲散,芭瑪卻還在菲律賓西邊遊走。大雨大雨一直下,還好每當我該出門時,雨勢就見緩停;看來老天待我不薄,我也沒什麼好抱怨了。
星期五的中文語文能力課,一到休息時間,米米一號就固定的走到前面來閒聊。他那天穿了一件粉紅色的polo衫,背後寫了三個大字「因為愛」。我實在很羨慕年輕人的狂妄可愛;當年,我想穿一件印著「Fuck You」的黑T恤,都還要掙扎半天。米米一號,18歲,已經讀過整套倪匡、《小說面面觀》、希臘藝術史、邏輯學等等,目前正苦惱於奇幻小說的寫作。第二週上課時,他跟我說:「老師,請把我看成是魔法師。」我揚揚眉毛,把「法師」當成頭銜稱呼他。這週他來閒聊的主題是:如何在小說中,把人物刻畫得跟真人一樣呢?
我問:「為什麼要寫得跟真的一樣?」米米一號:「因為......我不太擅長寫真人,那好難,我只會寫我杜撰的人物。」他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於是我又重複了一遍,然後說:「我們不可能把真的人搬到紙上,如果你非要這樣做不可,那攝影或3D影像會比文字稱職的多。所有的描寫都是有意圖的描寫,如果你的意圖是呈現一個你的奇幻世界,那就憑你的需求『捏造』人性有何不可呢?」米米一號遲疑了一下,依舊沒有接著我的話回答:「我常常覺得我寫的沒有用......不知道怎麼寫才有用。」我告訴他:「在作品完成前,去想有沒有用是多餘的。如果你有異於一般人的想法,那你的職責就是把它寫出來,讓大家看到。至於有沒有用,那不是小說家該考量的問題,小說家應該只在乎他的藝術有沒有完成。」米米一號晃了晃腦袋,像點頭又像搖頭,然後,心有千千結的走回座位。接下來那堂課,他不但打瞌睡還打呼。他在我發下隨堂練習單時醒來,興致勃勃的寫,交卷時,他咧嘴說:「今天我寫得很滿意,靈感之神眷顧我了!」我恭喜他,說:「我會認真看的,雖然你上課打呼。」他不好意思的笑笑,蹦蹦跳跳的離開教室。
多麼奇妙的小孩,我還是覺得羨慕,我年輕時有他一半表達自我的自信就好了。
這星期的法語自習,讀到一個句子:「Pourriez-vous me laisser votre numéro de téléphone ? 」(您能給我留下您的電話號碼嗎?)mp3錄音中,讀這個句子的男聲,只用一秒半就把這句子咕嚕咕嚕地讀完。我皺皺眉頭,重聽了二十幾次,還是覺得他在咕嚕咕嚕。我不得不想檢討中國宇航這片讀音教材的合宜性,我自認有三大理由:第一,這是外國語言教材,又不是繞口令學習帶!第二,雖然我的法語程度還是嬰兒等級,但我可以感覺到這個國家的語言非常「謹慎」。謹慎是說從幾方面來說的,和英語相較,法語單詞裡不發音的字比例較高,發音規則也比較繁複;這裡可能就有民族性的特色可以觀察。再者,法語語法似乎很重視談話的禮貌,或者我應該這樣說,這種語法使說話人會不斷地「注視」著對方。這點中文就比不上了,我們是講不到幾句,那語法裡就見不到對方了(但中文的「缺點」就是中文的優點)。忘了是哪位大師說的:法語是最符合邏輯的語言。我想,也許他指的就是這個:對象、客體世界始終在語法裡被確實地面對著,從不曾溜出其邊界,化成了大氣。所以,我的意思是,這種語言既然謹慎有節度,那它可以這樣被咕嚕咕嚕像快轉一般的念嗎?這種速度跟語言的「語感」是抵觸的。第三,這是在跟人家要電話號碼,說話語氣這麼急促是不對的!
不過,我天生有不服輸的一面;我把單字、發音記熟後,就跟著咕嚕咕嚕的飆句子。就這樣讀四、五十次,我也能在一秒半內唸完。念熟了之後,於是我更肯定了,這樣子說話絕對很不禮貌。嗯,問我為什麼要這麼龜毛嗎?我的確是有些好理由的,比如說,我覺得初學語言的過程和胎教很像,多接觸悅耳的、美麗的,總是沒錯。至於其他的,讓我再想想。總覺得自習法語的過程,讓我記起很多小時後學中文的情況,蠻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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