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10

寫作的倫理

【米米專用】

根據巴特的架構,首先,我們瞭解到寫作有形式的問題;寫作的形式可以暫時粗略的理解為「使言語流動、展開的方法」(作用中的認識框架,但是屬於語言的)。依循這個理解,在面對一篇白紙黑字的散文時,我自問:看到了什麼?我看到作者表述的方式,以及透過此表述方式在我的想像中被重建起來的、作者所欲談的那件事,然後是作者沒說但我卻憑著前理解或其他聯想所得知的訊息。這是很淺顯的道理:一件事會如何地在讀者那兒「重現」,有很大的決定因素是作者所採取的表述方式,即寫作形式。

文學就是把可以用一句話講完的事,鋪述成長長的文字組織——即作品——在這陳述的過程中,文學就誕生了。我們為了顧全情與理,而不得不發展出表述的技能;祇因,情與理只能在言語的流動中展開。文句不開展,用不上修辭,那就沒有文學。文學的任務和其全部的社會責任,就在於它表述和展開言語的過程中;超出這個範圍往存在與存有的課題延伸,那就是哲學;往人類社群的位階與關係網絡延伸,那就是社會學或文化研究:以此類推。因此文學即寫作自身,這個劃分有助於文學研究不再模糊其焦點,而將目光都投注到如何寫、寫什麼的真正地文學問題上。因此,觀看一個作家的表述方式,其意義與重要性應該要與「賞析」、「感性地接受」其文字不相上下——甚至要再更超出一點,因為我們是向文學扣問真理的學生,而不是消費文學的大眾讀者。

〈樹猶如此〉是一篇很有意思的散文,白先勇在他的摯友王國祥去世六年後,始有勇氣將那段經歷與見證寫出來。我們讀這篇散文,要把自己想成是作者,並且問問自己:如果我是他,遇到這種人生不可承受之痛時,我會如何寫呢?我們應該要瞭解,〈樹猶如此〉在說的事情,其實可以一句話說完:「我很悲傷。」或者,周到一點:「知心難遇、人生無常;面對病厄與困阻,吾人全力以赴,卻一敗塗地。」我正在舉稍微誇張的例子,但這例子直截地指出了某種「寫作冷感症」:作家和一般人有什麼差別呢?你會說是才華、性情、風格、藝術感(真是籠統)的差別,但這都不是重點;白先勇和我們的最大差別是,他有表述的熱誠、流利漂亮的表述方法。

我們可以試著回想人生中最悲傷或最快樂的事,如果,你回想起來了,而我要你說說看,你卻只能深吸一口氣,然後說:「那真得很美好」,或者,「那真的痛徹心扉、刻骨銘心」。我們的成語辭典,稱呼這種情狀為「筆墨難以形容」。我建議大家把這句危險的話踢到外太空去——這不是說我對語言所能承載的過度自信和樂觀了,而是當我們面對世界開始寫作時,我們不能養成一種姑息自己「說不上來就別說」的惰性。因為文學的任務、我們的責任就是「說」,替人類說出那未被仔細表述的各種領域的經驗,甚至是那不可說的,我們也要有替「萬世開太平」的氣魄,盡可能的用自己的方式將合適的說法、寫法開發出來。(就這點而言,我們不需要一直仰望著前人、是要致力於開拓,是不是呢?)

我們剛剛看到〈樹猶如此〉的文脈動線記錄,這是我的作法,用來幫助自己清楚的看到白先勇重建景物的描寫與組織方式。我也建議大家這麼做,找一個你最愛的作家,他所寫的最扣人心弦的文章;跟著他的文字,想像自己正在進入他所表述的世界,並且一一記錄你沿途所見的;然後不要忘了考考自己:原來對方是這麼看事情、選擇用如此的「腔調」將事情寫出來,如果是我,會怎麼作呢?

一句話可以說完的事,老先生卻寫了六、七千字;雖然字數繁多,但我們在閱讀時並不感到煩躁,我們被牽引、領受到感動和某種面對困阨的成熟態度。這就是散文所專有的「條理的愉悅」。有些散文從一開頭就是情緒性鋪陳,文中揮灑、宣洩千餘字,依舊感性地結尾;我們試者將這類的散文和〈樹猶如此〉作個比較,就能發現其「條理的愉悅」是稍弱於後者的。我們看到一團膨脹且敏感如受傷之野獸的文字,那不是呈現「理」,而是在面向存在現實作「控訴」、「絕望表態」和「價值崩解」。這件事情要說清楚就複雜了,這牽涉到二次大戰後世界文學潮流和台灣作家對於存在情境的各種反思;這是我們這個時代的共同問題。但總之,在這個理解的基礎上,我就能跟大家繼續指出,〈樹猶如此〉的「寫作價值」:其敘述事委,細緻、細瑣而不失條理;文中時空錯綜,悲歡交集,足見其深情、其無法療癒之痛。結語誠於衷、平於實,不強虛作樂觀;裂隙之隱喻,令人悄然。寫作與人生乃一體之二面。


附記:在對米米們講白先勇的文章時,我摸索到某種可稱為寫作倫理學的問題。根據巴特的學生的記述,他們老師在最後幾年強調起寫作和文本的愉悅,某種「善」的倫理學。這不是用腦袋想想就能理解的事。猶記得黃石輝在戰前的文藝期刊上疾呼:台灣需要開發娛樂的、教育的文學。有人攻擊這想法,認為又一是一個不合殖民地之時宜的逃避現實的論調。現在想來,這些攻擊膚淺了;黃石輝說的,不是在提倡「綜藝文學」或「樂觀文學」,我想,他在說的正是寫作形式與形式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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