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11

畫畫兒之六



我試著將看到的意象在腦海中鋪排開來;它們何其喧嘩而豐富,但卻都不是這靜止之影像所附載之物;這些活潑多姿的物件,來自我的視覺思維,它們存在於我的內視界域中。如果我蒙起「眼睛」並說服自己,模擬真實的線條只要「加點料」,就很能微妙的象徵這些物件;那麼,此舉實與逃避、欺瞞無異,這只說明我沒有勇氣「星裂」(《s/z》的用語)這張照片,以解放我在這影像中所讀解到的物件。

倘若我真的把這些東西都畫在紙上,那十之八九不會有人知道我在畫誰。但是,話說回來,我又不是接受教科書的委託,務求「逼真」的畫出此人之樣貌;「知道我在畫誰」這件事是次要的:巴特的照片令我在內視界域中產生了豐富的符碼,而這些符碼又都關繫著我對此人的理解、此人對我造成的撞擊;讓我感到震動的正是這些符碼,而不再是客觀的照片。所以,而我該畫的,是那些讓我震動的事物,不是嗎?我不必老是乏味的臨摹照片,甚至自以為聰明的添加具象徵性之物;索性直接畫出那些光怪陸離、卻真誠無比的物件組合,豈不更直截了當?(就這麼畫吧!水彩是不行了,待我找來油彩畫的工具……)

或者說,這一切只是我想像力豐富罷了。人們對於藝術家的想像力,向來只敢指指點點,卻不敢公然指責;人們或許會對某人的想像力發出訕笑,卻不願被譏為無想像力之輩。在一切看似平庸而正常的生活中,想像力是一道裂隙;深入這不可測的裂縫,我們立即可見想像力與一切客觀存在物的辯證關係。想像的世界,其功能遠遠超過調劑、娛樂或怡養性情、這類被附加於擬真思維之下的作用。我們若不正視立基於肉身體驗的想像力——反身內視、全幅朗現之思維——之於單向投射的、不信任知覺的思維方式的突破性意義,那就難以進入身體論述所開拓的視域。

議論了一大堆,其實也就只是應了幾句老話:「用心去看」、「眼睛是盲目的」、「心外無法」;還有更讓人跳腳的嗎?比如,老大說的:「回到文本」;我可以補充一句:「回到文本與身體之間」。多少年來,蔣年豐那一直盤旋在我腦中的論調:「五濁惡水,何以浮光耀金?仁心詩興,音容宛在之美好。」明知眼睛所見只是一個空殼,但為何又覺它含情脈脈、栩栩如生?蔣年豐看到了,造作心象的不只是虛妄而已,還有更為美好的、詩性的、覺知的什麼,在擾人的心象之上觀照這一切。符號學、知覺現象學與儒釋道之學,竟似乎可以在內視界域中互相會通,不可思議(我要再想想)。

最近翻了翻尼采的《快樂的科學》,重見此公於書中寫下的大量語錄體,不禁心頭感到一陣暖熱。

232節—我們若非完全身在夢中,便是以一種有趣的態度來作夢。
269節—你相信什麼?我相信:一切價值都必須重新評估。
270節—你的良知在說什麼?你要成為你自己。
275節—什麼是自由的保證?不再對自己感到羞恥。


這些短語當然很有意思,或者,書介語言的最愛用詞:饒富深意、發人深省、耐人尋味(我這輩子都在跟這種廢話抗爭)。一言以蔽之是一種藝術、煉金術,力求言簡意賅;但不代表詞窮,還是模糊寫意、以不知所云為美。相反的,因為他走得夠遠、說得夠多;所以能四兩撥千斤,一言以蔽之。不少哲學家都寫過語錄體,這些短語通常與日常生活顯得相關了,狀似可以下降到閒談、勵志、處世智慧的層次;讓一般人都可以讀上手。學問上可通天地、萬物存在之奧義,下可通世俗百態、人情義理,可見一斑。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理論必須體驗化,體驗必須理論化。那些喋喋不休的論著,讓我讀到視力快衰退的文字;它們不光是為繁瑣而繁瑣而已。我重新想了想,決定這樣看待它:理論,非為智力之競賽、烙形的思維之糟粕;它是回歸自我的修行,是實踐,是道徑,是引導者之愛。

然後,我可以埋頭寫論文第二章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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