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2

國文課


當我一個人關在房裡讀書時,我會懷疑文學是什麼,但不會疑惑文學有沒有用。我懷疑文學是什麼,並不代表感知不到某種「文學本體」;恰好是因為感知得到,所以才質疑那些曾向我灌輸的模糊觀念。當我離開房間,走進教室,看到不知所以然卻又被釘在座位上聆聽國文課的學生,我沒辦法克制自己不去想這個問題:他們上國文課要幹什麼?文學之於他們有什麼用?我又是在教什麼?(沮喪,強大而源源不絕的沮喪,感到像在推銷什麼似的:R.B.說,師生關係可以看作是某種賣淫契約。)

試著分析這個問題。首先,我的不愉快來自於學生沒有上國文課的需求意識。這是一門被指定的課,從小學開始就是了,它就像星期日要去做禮拜一樣無可質疑。P說,你要引導學生的學習興趣,使他們熱愛文學。於是我開始思考如何引發學生的「慾望」,「挑逗」他們對文字的感覺。二週後,我覺得不太對勁,一言以蔽之,教學不是服務業(服務業:褓姆、侍者、保險銷售員)。但,教學也可以是服務業,特別是面對一群文學胃口不佳,消化組織有問題的「患者」。啊!難道我只是不滿於在前線當護士,忍不住發牢騷嗎?

第二,我在房裡面對的文學,和在課堂上宣說的文學,不是同一回事。有兩種文學嗎?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嗎?我目前沒有能力,把我認知的文學和國文教育裡的文學做系統的構連。在書房裡的文學,是積極的、創造的、帶批判精神的;在課堂裡的文學,難以力挽狂瀾的與大眾對文學的認知混淆,走向一種或精巧而刁鑽,或抒情而感人,或理性而雄辯,或虛構而炫目的「修辭技藝學」,亦是「怡情養性學」。前者是良知事業,後者叫文學銷售業,是要講求服務態度和業績的(最後成就的是師生情誼和評鑑點數,教學如同交遊,這令人不悅)。

第三,教學到底是教符合學生程度的東西,還是老師衡量之後,於其知識系統中擇取適當者教授之?這個問題,本來是不可能成立的。因為理想狀態中,學生就是帶著慾望來到課堂,老師則負責引導他們的慾望,補充周圍的知識,使之成為健全的創造性動力。用「施與受」想像課堂的師生關係是不對的,課堂乃是運動場,師生是教練與運動員的關係。但我面對的是一群「患者」,等待著接受食物、治療或安慰。所以,該教什麼就成了大問題。

沒有第四了,如果有,那我可以想想那些人的建議是怎麼回事。他們說,多跟學生打哈哈,多說故事,聽聽音樂,多展示一些詩詞。如果我可以無知無覺的輕易分成兩半,不去想我教授的「文學」如何違背我的認知,那教學這件事怎麼會構成問題?我的「敵人」,不是學生,不是自己的頑固,而是體制、泛泛的想法、普通國文教學史。

可是,下週還是得放音樂,帶文學賞析。下下週,講鴻門宴,還是得播個影片。用情感奔馳代替思考的文學,說不定,打從一開始,我就沒適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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